2011年11月07日为和谐社会服务,是时代赋予律师的重大历史使命。近年来,市司法局不断完善律师管理体制,依法加强对律师履行职责的监督、指导、协调,充分发挥律师作用,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化解社会纠纷,消除社会冲突,是律师不懈的追求。维护社会稳定,不仅是政府的本职,也是律师应尽的社会义务。2009年以来,市司法局指导市律师协会在市信访局、市妇联、市总工会等单位设立“律师接访室”,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,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,协助信访部门对无理缠访人员进行法制教育,促其息访息诉。两年来,全市律师共参与信访值班2413人次,接待信访群众14384人次,为信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6057项;单独或参与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3291起,重大疑难纠纷765起;参与处置“6?29”火车相撞事故、出租车罢运事件以及儿童医院医用氧医疗纠纷等突发性和群体事件69起。
青年农民工王某,在郴州市务工3年,2010年10月,王某遭遇工伤,右足被截断。
事故发生后,用人单位仅为其垫付了部分住院手术费,且停发了王某住院和养伤期间的工资。王某多次找用人单位协商,均遭搪塞。楚瑞律师事务所获悉这一情况后,及时为王某提供了法律援助。最终,在有关部门和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下,用人单位依法向王某支付了赔偿金。
这是多年来市律师协会服务农民工,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个缩影。
近年来,市司法局以活动为载体,引导广大律师深入基层,服务农民工。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,市律师协会每年定期组织“构建和谐社会,维护农民工权益”大型法律义务咨询活动,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普遍设立了农民工维权免费咨询室。两年来,全市律师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案件1845件,受援人达2518人次;为下岗工人、女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23件,受援人达2259人次。
市司法局深深明白,和谐社会建设离不开法治,法治离不开普法教育,而律师正是普法的排头兵。为此,市司法局引导全市律师积极开展法律服务“进机关、进学校、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单位”活动,通过举办法制讲座,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社区法律顾问,设立法律咨询网站,与新闻媒体合办法律节目等多种形式,引导和影响公民认知法律,提高全民法律素质。